(2024-2025学年)
根据《闽南师范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闽南师大〔2022〕6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面向对象
2023、2024级本科生。
二、各专业允许转入的学生人数
人数 年级 代码专业 | 实际 录取数 | 转入比例 | 允许转入人数 |
2024 | 0307 | 政治学与行政学 | 46 | 15% | 7 |
2024 | 0308 | 法学 | 135 | 15% | 20 |
2024 | 0309 | 社会工作 | 46 | 15% | 7 |
三、转入我院专业应符合的条件
1.符合根据《闽南师范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闽南师大〔2022〕60号)文件要求;
2.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需参加以下课程的考核:
序号 | 专业 |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暂定) |
1 | 法学(非师) | 刑法总论 | 11月30日下午15:00-17:00 |
民法总论 | 12月1日下午15:00-17:00 |
2 | 政治学与行政学(非师) | 政治学原理 | 11月30日下午15:00-17:00 |
公共行政学概论 | 12月1日下午15:00-17:00 |
3 | 社会工作(非师) | 社会工作概论 | 11月30日下午15:00-17:00 |
四、转专业考核方式、内容
1.考核方式及内容
(1)笔试内容:闭卷考试,每门科目总分100分,每门用时120分钟。
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政治学原理》《公共行政学概论》,详见《政治学原理考试大纲》《公共行政学概论考试大纲》所列考核内容。
法学专业:《刑法总论》《民法总论》,详见《刑法总论考试大纲》《民法总论考试大纲》所列考核内容。
社会工作专业:《社会工作概论》,详见《社会工作概论考试大纲》所列考核内容。
(2)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百分制,结构化面试,综合考核学生的思想道德品质、知识结构体系、逻辑思维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
2.成绩评定:总分为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进入面试的学生需达到笔试成绩合格(60分)以上。
(2)笔试成绩合格以上的人数超过专业允许转入人数的2倍时(不含2倍),按照1:2的比例,择优进入面试考核。
(3)笔试成绩合格以上的人数未超过专业允许转入人数的2倍时(含2倍),笔试成绩合格的学生均进入面试考核。
五、录取
1.学院根据考核的最终成绩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
2.拟录取学生名单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由学院公示拟转入学生相关信息(包括姓名、就读专业名称、拟转入专业名称、转专业理由等)3日。公示期满,报请教务处审核。
六、转专业工作程序
1.转专业工作的组织机构
(1)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何东平、陈越
副组长:赵凌、梁楹
成员:李亮国、郑容坤、方劲、余瑞萍、林慧、罗玉梅、王秀丽、邢舒惠、严鹏辉
(2)转专业工作考核小组
组长: 何东平、陈越
副组长:赵凌
成员:李亮国、郑容坤、方劲、林慧、余瑞萍
2.转专业工作流程
(1)学生按照学校规定提交转专业申请,经学生所在学院、学校审核通过。
(2)学生打印并填写《闽南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承诺书》(见附件7),然后扫描或拍照作为附件上传到系统。学院在审核转入学生名单的时候,需下载确定转入学生的承诺书并存档。
(3)学院审核要求,向学生发送考核通知。
(4)组织学生参加考核,根据成绩评定总分排名顺序从高到低确定拟接收的转专业学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3日。
(5)审议和录取。学院向教务处报送拟接收的转专业学生名单。教务处审核拟接收的转专业学生名单,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后确定转专业名单。拟录取名单通过教务处网站向全校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确定为录取名单由教务处发文公布。
(6)办理相关转专业手续。
七、其他规定
1. 2023级转入的同学需降级跟班就读,其他要求与24级新生转入条件一致;
2.本工作方案由闽南师范大学法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 闽南师范大学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转入专业考试《政治学原理》科目考试大纲
附件2.闽南师范大学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转入专业考试《公共行政学概论》科目考试大纲
附件3.闽南师范大学法学专业转入专业考试《民法总论》科目考试大纲
附件4.闽南师范大学法学专业转入专业考试《刑法总论》科目考试大纲
附件5.闽南师范大学社会工作专业转入专业考试《社会工作概论》科目考试大纲
附件6. 2024-2025学年闽南师范大学接收转专业工作方案汇总表
附件7.闽南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承诺书
法学院
2024年9月19日
办公地址:闽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博文楼西区107室
联 系 人:王秀丽
联系电话:0596-2591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