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点建设
闽南师范大学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2019年)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1-06-11 16:51:02 

闽南师范大学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2019年)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指导性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闽南师范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培养方案。

一、学位名称

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英文译为“Master of Social Work”,缩写为MSW。

二、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以人为本、助人自助、公平公正”的专业价值观,掌握社会工作的理论和方法,熟悉我国社会政策,具备较强的社会服务策划、执行、督导、评估和研究能力,胜任针对不同人群及领域的社会服务与社会管理的应用型高级专业人才。

三、学习年限

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含保留学籍、休学、创业和延长学习时间)为5年。

四、培养环节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环节主要包括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论文写作等。实行双导师负责制,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由社会工作专业学位评定小组在相应的实践领域中聘请有经验的专家作为校外导师,鼓励校外导师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积极参与课程教学、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指导等环节的工作。

1.实行学分制。学生必须通过学校组织的规定课程的考试,成绩合格方能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修满规定的学分方能撰写学位论文;学位论文经答辩获得通过可按学位申请程序申请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

2.教学方式采用课程讲授、案例研讨和专业实习等多种形式,重视实践教学。实务课程配备现代化的多媒体教室、社会工作实验室等硬件设施,聘请有实践经验的优秀社会工作人才为学生上课或开设讲座,采用案例分析的方式授课,加强社会工作实务技能的训练,兼顾研究能力的培养。

3.重视实习环节。至少有800小时的专业实习。发挥学校督导与机构督导的双重作用,提高实习教学水平。

4.新生入学报到后1个月内与研究生导师实行双向选择。选定的导师应根据培养方案要求和因材施教原则,在了解研究生具体情况的基础上,于研究生入学后1个月内制定出培养计划。

五、课程学习及考核

MSW专业学位课程的总学分不低于36学分。学分课程类型包括: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社会工作实习及毕业论文。学生必须通过学校组织的规定课程考试,必修课70分以上为及格,选修课60分以上为及格,成绩合格方能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修满规定学分方能撰写学位论文。

1.必修课 (26学分)

必修课包括公共必修课与专业必修课,共有7门课,18个学分。

Ø公共必修课程 (4学分)

政治理论2学分

外语2学分

Ø专业必修课程(14学分)

社会工作理论3学分

社会研究方法3学分

高级社会工作实务4学分

社会工作伦理2学分

社会政策与社会福利2学分

【注】:专业必修课还包括社会工作实习(6学分)和学位论文(2学分),详细要求见第七部分和第八部分。

2、选修课(至少10学分)

选修课程分为三个方向,每门选修课学分均为2学分,每个学员必须至少选修10个学分的课程。

1.家庭社会工作方向:

家庭社会工作2学分

家庭治疗的理论与方法2学分

乡村振兴与农村社会工作2学分

老年社会工作实务研究2学分

2.社会工作行政方向

社会工作行政2学分

社会服务机构的组织与管理2学分

社会服务项目设计与评估2学分

乡村振兴与乡村治理2学分

3.司法社会工作方向

司法社会工作2学分

社会工作法律实务2学分

社区矫正与社会工作干预2学分

乡村振兴与乡村法治2学分

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硕士在学期间必须听取10场以上的学术专题讲座或学术报告、自主开设2次学术报告。

六、专业实践(必修,6学分)

专业实践是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必修环节,充分、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保证。全日制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实践,采取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实践不少于800小时,研究生应保质保量完成专业实践计划,提交专业实践报告。专业实践的成绩应采取百分制。成绩合格者可获得相应学分,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学位论文答辩环节。

七、中期考核

硕士研究生的中期考核按照《闽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暂行办法》执行

八、论文工作

学生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论文可以是理论研究项目设计与评估、实务研究或政策研究,经答辩通过和校学位委员会讨论通过后获得学位。

1.通过中期考核后,专业硕士研究生可以进入学位论文工作阶段。

2.根据《闽南师范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要求》进行学位论文开题任务。

3.专业硕士研究生在论文撰写过程中,应积极参加导师主持的科研项目,提高社会工作实务能力和社会工作研究能力,其科研水平主要以参加实习及实务研究和参与导师的各类项目为考核标准。

4.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研究生在完成论文后根据《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办法》规定进行双盲评审,根据《闽南师范大学学位申请与论文答辩有关规定》进行论文答辩。

九、学历学位

MSW学生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修满学分,按规定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闽南师范大学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2020年)

学位类型:专业学位学位层次:硕士学位一级学科\专业学位代码:035200 授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以人为本、助人自助、公平公正”的专业价值观,掌握社会工作的理论和方法,熟悉我国社会政策,具备较强的社会服务策划、执行、督导、评估和研究能力,胜任针对不同人群及领域的社会服务与社会管理的应用型高级专业人才。

二、学科简介及研究方向

社会工作硕士专业,英文译为“Master of Social Work”,缩写为MSW。社会工作是遵循“以人为本、助人自助、公平公正”的专业价值观,在社会服务和社会管理等领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帮助有需要的个人、家庭、群体、组织和社区,整合社会资源,协调社会关系,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促进社会和谐的专业和职业。研究方向主要有:家庭社会工作方向;社会工作行政方向;司法社会工作方向。

三、培养方式

1.实行学分制。学生必须通过学校组织的规定课程的考试,成绩合格方能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修满规定的学分方能撰写学位论文;学位论文经答辩获得通过可按学位申请程序申请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

2.教学方式采用课程讲授、案例研讨和专业实习等多种形式,重视实践教学。实务课程配备现代化的多媒体教室、社会工作实验室等硬件设施,聘请有实践经验的优秀社会工作人才为学生上课或开设讲座,采用案例分析的方式授课,加强社会工作实务技能的训练,兼顾研究能力的培养。

3.重视实习环节。至少有800小时的专业实习。发挥学校督导与机构督导的双重作用,提高实习教学水平。

4.采取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培养相结合的方式,既要充分发挥校内导师的作用,又要发挥校外专业导师的培养作用。新生入学报到后1个月内与研究生导师实行双向选择。选定的导师应根据培养方案要求和因材施教原则,在了解研究生具体情况的基础上,于研究生入学后1个月内制定出培养计划。

四、学制与学习年限

实行全日制学习,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含保留学籍、休学、创业和延长学习时间)为5年。

五、课程设置

MSW专业学位课程的总学分不低于36学分。学分课程类型包括: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社会工作实习及毕业论文。学生必须通过学校组织的规定课程考试,必修课70分以上为及格,选修课60分以上为及格,成绩合格方能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修满规定学分方能撰写学位论文。

1.必修课 (26学分)

必修课包括公共必修课与专业必修课,共有7门课,18个学分。

Ø公共必修课程 (4学分)

政治理论2学分

外语2学分

Ø专业必修课程(14学分)

社会工作理论3学分

社会研究方法3学分

高级社会工作实务4学分

社会工作伦理2学分

社会政策与社会福利2学分

【注】:专业必修课还包括社会工作实习(6学分)和学位论文(2学分),详细要求见第七部分和第八部分。

2、选修课(至少10学分)

选修课程分为三个方向,每门选修课学分均为2学分,每个学员必须至少选修10个学分的课程。

4.家庭社会工作方向:

家庭社会工作2学分

家庭治疗的理论与方法2学分

乡村振兴与农村社会工作2学分

老年社会工作实务研究2学分

5.社会工作行政方向

社会工作行政2学分

社会服务机构的组织与管理2学分

社会服务项目设计与评估2学分

乡村振兴与乡村治理2学分

6.司法社会工作方向

司法社会工作2学分

社会工作法律实务2学分

社区矫正与社会工作干预2学分

乡村振兴与乡村法治2学分

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硕士在学期间必须听取10场以上的学术专题讲座或学术报告、自主开设2次学术报告。

六、培养环节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环节主要包括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论文写作等。实行双导师负责制,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由社会工作专业学位评定小组在相应的实践领域中聘请有经验的专家作为校外导师,鼓励校外导师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积极参与课程教学、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指导等环节的工作。

专业实践是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必修环节(6分),充分、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保证。全日制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实践,采取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实践不少于800小时,研究生应保质保量完成专业实践计划,提交专业实践报告。专业实践的成绩应采取百分制。成绩合格者可获得相应学分,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学位论文答辩环节。

七、学位论文

1、论文开题是学位论文写作的重要阶段。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论文开题工作,两年制研究生一般在第二学期期末。培养单位要组织专家对研究生的开题报告进行论证。评审专家应有一名来自相关行业实践领域的专家。

2、学生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论文可以是理论研究项目设计与评估、实务研究或政策研究,经答辩通过和校学位委员会讨论通过后获得学位。

(1)研究生的中期考核按照《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暂行办法》执行,通过中期考核后,专业硕士研究生可以进入学位论文工作阶段。

(2)根据《闽南师范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要求》进行学位论文开题任务。

(3)专业硕士研究生在论文撰写过程中,应积极参加导师主持的科研项目,提高社会工作实务能力和社会工作研究能力,其科研水平主要以参加实习及实务研究和参与导师的各类项目为考核标准。

(4)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研究生在完成论文后根据《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办法》规定进行双盲评审,根据《闽南师范大学学位申请与论文答辩有关规定》进行论文答辩。

MSW学生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修满学分,按规定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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