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1-03-26 17:22:27 

为做好2021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复试录取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提高我院招生工作质量和保证新生入学质量,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及《闽南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南师大〔2021〕33号)、《闽南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的通知》(闽南师大〔2021〕34号)有关精神和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一)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录取工作巡视督查小组

1.成立法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具体负责我院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由学科带头人及学术骨干、硕士生导师、博士或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且成员没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录取工作及其结果负责,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质疑,由学院复试录取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成立法学院复试工作巡视督查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负责巡视监督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全流程特别是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关键人员的监管。采用线下或回看录像等方式督查复试录取的全过程,复试工作结束后将向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提交复试巡视督查工作情况总结。

(二)成立法学院社会工作专业复试小组

学院成立社会工作专业复试小组。复试小组设组长一名,成员由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办事公正、当年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专业复试的教师组成,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名,原则上复试小组成员由硕士生导师组成

(三)复试录取工作解答人:陈清梅老师  

联系电话:18046147741       办公电话:0596-2591444

邮箱:403354242@qq.com

第二条  复试录取名单的确定

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教育部对参加复试考生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及录取原则,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并报研招办审核后在本院网站进行公示(含考生姓名、编号、初试科目、成绩等信息)

(一)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的确定

根据考生上线实际,采取等额复试形式,即按照1:1的比例进行复试。

(二)调剂考生复试名单的确定

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调剂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申请调剂的考生必须符合调剂条件,“调剂余额数”的差额比例按120%-200%(根据调剂生调剂数量再进一步确定比例),并根据申请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确认复试名单。若出现符合复试条件的生源不足本专业录取名额时,将按照1:1比例进行复试。

第三条 调剂复试的基本程序

(一)调剂条件和要求

1.考生须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决拥护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

2.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5.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6.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但只允许顺向调剂。

7.对申请我院社会工作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将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8.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9.调剂复试考生名单参照以上标准综合考虑考生的本科专业及工作学习背景选定。

(二)调剂复试程序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我院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调剂复试批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12小时。报考我院的调剂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本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修改本调剂志愿。考生如对我院有调剂意向,按下程序进行填报,参加调剂复试。

1.我院发布接受调剂通知,公布接收调剂的的学科专业。

2.调剂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填报调剂志愿和有关信息。

3.我院根据复试实施细则,对申请调剂考生进行审核,确定调剂复试名单,向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备案后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可参加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系统中规定的时间内在系统中回复复试通知。

4.考生按我院要求参加复试。

(三)调剂复试录取程序

1.我院初步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在“全国硕士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须在系统中规定的时间内在系统中回复录取通知。

2.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我院规定操作或随意解除志愿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或拟录取资格。

3.我院对拟录取考生名单研究生招生信息平台进行公示。

第四条 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前一天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审核材料,邮箱地址为:fxymsw@mnnu.edu.cn,收件人:严老师,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考生签订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持学生证,同等学力者应持大专毕业证书);

3.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4.身份证;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

6.准考证;

7.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公章);

8.报考定向的考生还需提供工作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者《定向协议书》。

  第五条 复试方式及复试内容

(一)复试方式采取网络远程视频的方式进行。首选平台为学信网远程复试系统,备选平台为钉钉或腾讯会议。学院完善远程面试系统设备,确保满足复试工作需要,电脑、投影、录像设备确保能正常使用。对考务工作人员进行远程面试系统培训,提前对远程面试系统进行试运行,熟悉操作过程,做好技术保障。加强对考生参加远程复试工作的指导,向考生详细介绍有关软件平台的使用办法、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

考生具体要求:考生参加网络远程视频复试采取“双机位”两套设备同时视频连线的方式进行,其中一套设备用于网络视频复试,另一套设备用于远程视频监考。考生需提前做好以下准备:      

  1. 安静无干扰、光线充足的复试场所,网络连接良好,需配备有线网络、无线wifi、4G移动网络,网速能充分满足视频传输要求。

    2. 视频复试设备推荐智能手机和笔记本电脑,设备运行流畅,摄像头、麦克风、音频能正常工作(使用台式机的,硬件配置需满足上述要求)。

    3. 考生务必提前熟悉学院复试方案中公布的复试流程和软件操作。

    4. 确有困难无法进行网络远程视频复试的考生,请收到复试通知后立即联系报考学院或招生工作办公室。

    5.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6.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加试2门笔试科目(《社会工作理论》;《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考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任何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不到60分者,视为整个复试不及格,同等学力考试同样在网上进行,由2位老师网络监考。

    (二)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

    (1)全面考核考生对社会工作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社会工作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2)外语能力测试;

    (3)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

    (1) 社会工作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2) 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3) 人文素养;

    (4) 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三)体检

    为减少疫情防控期间考生健康风险,考生体检统一安排在录取考生报到入学时。体检不合格者,按闽南师范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复试成绩的使用

    (一)复试成绩为包括专业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与外语面试成绩其核算办法为:复试成绩=专业综合素质面试成绩×80%+外语面试成绩×20%复试成绩以100分为满分,占总成绩的40%。复试各项内容的成绩均记数字分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除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第七条 录取办法

    (一)我院将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拟定录取名单。

    (二)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政审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各专业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保留两位小数)。

    (三)根据本专业的招生指标,先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复试生源中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再从调剂生源中分批次复试,并以当次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四)复试完毕后我院将按照要求将考生相复试材料上报研招办核准,由研招办拟录取名单后在校学科与研究生工作处网站与研招信息平台进行公示,最终录取研究生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批确定

    (五)入学三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学校对所有录取的研究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八条  复试复议渠道

    考生如对复试录取工作有异议,可向我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联系电话:潘老师 0596—2591444,13055881798;也可按照《闽南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接受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的有关违规违纪情况的信访举报和执纪问责。举报电话:0596—2591404。邮箱:jj@mnnu.edu.cn

    第九条  复试时间地点

    时间:4月1日下午2点

    地点:博文楼西区106

    第十条 考生档案调取、接收、定向协议书的签订

    (一)凡拟录取为非定向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均须持《调档函》调取人事档案,同时,考生应配合学校督促档案的邮寄。

    (二)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的硕士生凭《调档通知》办理定向协议签订事宜,并于规定日期前将签订好的《定向协议书》(一式三份,可从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下载)寄送至相关地址,收件地址为: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闽南师范大学博西107法学院办公室,收件人:陈清梅,联系电话:18046147741。

    (三)考生与考生单位因报考研究生而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档案调取、协议签订问题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第十一条  防控措施及应急预案

    疫情防控按《闽南师范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防控要求执行,我院做好复试场所卫生消毒,参与复试教师和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测与登记,办公室做好保障工作,保证环境卫生和良好通风,准备好口罩、消毒液等防控物资。

    我院根据《闽南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执行,并就我院实际情况再细化:一是设立备用考室;二是适度扩大参与复试教师,预防有老师因不可预测的因素临时缺席;三是备足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四是做好复试考室设备测试,要求技术人员全程到位提供保障;五是对于远程复试过程中的短线问题,将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温馨提示

    复试期间请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并注意饮食安全。

     

                                                                                                         法学院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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