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0-05-08 08:31:06 

 


为做好2020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提高招生工作质量和保证新生入学质量,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0〕19号)、2020年福建省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以及《闽南师范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的要求,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复试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一)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工作监督小组

学院成立由学院党政领导、学科带头人及学术骨干、硕士生导师、博士或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且成员没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及其结果负责,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质疑,由学院复试录取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成立由学院党委书记、副书记、分党委纪检委员组成的复试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过程进行监督。

  (二)成立复试小组

学院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当年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专业复试的教师组成,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名,原则上今年拟招生的导师都参加复试工作。

(三)复试录取工作解答人:陈清梅老师  

联系电话:18046147741       办公电话:0596-2591444

邮箱:403354242@qq.com

第二条  复试名单的确定

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教育部对参加复试考生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及录取原则,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并报研招办审核后在本院网站进行公示(含考生姓名、编号、初试科目、成绩等信息)

(一)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的确定

根据考生上线实际,采取等额复试形式,即按照1:1的比例进行复试。

(二)调剂考生复试名单的确定

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1.2。若出现符合复试条件的生源不足本专业录取名额时,将按照1:1比例进行复试。

(三)调剂复试考生选择标准

1.学科背景相同或相近考生优先;

2.初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

3.调剂复试考生名单参照以上标准综合考虑考生的本科毕业院校、专业及工作学习背景选定。

第三条 调剂复试

(一)对调剂考生的要求。

1.考生须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决拥护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

2.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调入专业需满足一志愿学科门类初试线,以及拟调剂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初试线。

5.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二)调剂程序

第一步 有调剂意向的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调剂志愿;

第二步 我院对调剂考生进行初审

第三步 我院对审核通过的调剂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布;

第四步 我院安排调剂生复试,及时给出复试结果,并通知考生是否拟录取;

第五步 对拟录取考生名单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第四条 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前一天将核查资料的扫描件以“学生姓名”打包发至邮箱448662283@qq.com,收件人:严老师,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持学生证,同等学力者应持大专毕业证书);

2.身份证;

3.报考定向的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要提供工作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者《定向协议书》;

4.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5.思想政治情况表;

6.准考证。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第五条 复试方式及复试内容

(一)复试方式:采取网络远程视频的方式进行。首选平台为学信网远程复试系统,备选平台为腾讯会议。学院完善远程面试系统设备,确保满足复试工作需要,电脑、投影、录像设备确保能正常使用。对考务工作人员进行远程面试系统培训,提前对远程面试系统进行试运行,熟悉操作过程,做好技术保障。加强对考生参加远程复试工作的指导,向考生详细介绍有关软件平台的使用办法、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

1、考生参加网络远程视频复试采取“双机位”两套设备同时视频连线的方式进行,双机位,一是主机位,用于复试。二是辅机位,用于监控复试环境。考生需提前做好以下准备:

1)安静无干扰、光线充足的复试场所,网络连接良好,需配备有线网络、无线wifi、4G移动网络,网速能充分满足视频传输要求。

2请考生准备一台笔记本(或PC+外接摄像头和麦克风)加上一个手机。手机支持安卓和iphone,版本不能过于陈旧。请考生提前上网站进行测试是否能正常使用,并根据网站建议安装相关软件。手机需提前下载学信网APP并确保手机电量充足。设备要求运行流畅,摄像头、麦克风、音频能正常工作(使用台式机的,硬件配置需满足上述要求)

3 考生务必提前熟悉学院复试方案中公布的复试流程和软件操作。

4确有困难无法进行网络远程视频复试的考生,请收到复试通知后立即联系报考学院或招生工作办公室。

2.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3.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加试2门笔试科目(《社会工作综合能力》;《社会工作实务》)。考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任何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不到60分者,视为整个复试不及格,同等学力考试同样在网上进行,由2位老师网络监考

4.参加复试的教师独立评分,全程录音、录像和记录,并填写每个考生的成绩和考生成绩汇总表。

5.出现以下情况,可面试延期,选择其他时间进行。

1)复试过程中,出现考生或考官网络通信不畅,无法进行正常的交流。

2)考生因不可抗力,无法正常参加线上复试。

6.出现以下情况,可取消考生面试资格。

1)考生多次以各种理由拒绝参加复试。

2)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在考官没有允许的情况下故意退出复试。

7.因不可抗力而中断复试的,该次复试取消。在下次复试时需要重新选择另一题库,重新进行完整复试。

8.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

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严禁传播与复试相关的内容。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二)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专业素质和能力

(1)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2)外语听说能力;

(3)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综合素质和能力

(1) 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2) 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3) 人文素养;

(4) 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4.复试参考书目

《社会工作导论(第二版)》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三)复试及加试科目试卷在使用前均属机密文件,应做好相应的保密工作。同一学科(专业)的复试及加试试卷不得重复使用。

)体检

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由学校医务室组织。体检不合格者,按闽南师范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复试成绩的使用

(一)复试成绩为包括专业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与外语面试成绩其核算办法为:复试成绩=专业综合素质面试成绩×80%+外语面试成绩×20%复试成绩以100分为满分,占总成绩的40%。复试各项内容的成绩均记数字分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除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第七条 录取办法

(一)我院将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拟定录取名单。

(二)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政审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各专业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所有成绩取整)。

(三)根据本专业的招生指标,先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复试生源中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再从调剂生源中分次复试,并以当次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四)复试完毕后我院将按照要求将考生相复试材料上报研招办,由研招办拟录取名单后在我院网站进行公示

第八条  复试复议渠道

考生如对复试录取工作有异议,可向我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联系电话:潘老师 0596—2591444,13055881798;也可按照《闽南师范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接受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的有关违规违纪情况的信访举报和执纪问责。举报电话:0596—2591404。邮箱:jj@mnnu.edu.cn

第九条  复试时间地点

时间:按照学院通知

地点:博文楼西区106

第十条 考生档案调取、接收、定向协议书的签订

(一)凡拟录取为非定向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均须持《调档函》调取人事档案,同时,考生应配合学校督促档案的邮寄。

(二)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的硕士生凭《调档通知》办理定向协议签订事宜,并于规定日期前将签订好的《定向协议书》(一式三份,可从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下载)寄送至相关地址,收件地址为: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闽南师范大学博西107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办公室,收件人:陈清梅,联系电话:18046147741

(三)考生与考生单位因报考研究生而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档案调取、协议签订问题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温馨提示复试期间请考生自行做好疫情防护,保证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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