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东平教授,中共党员,硕士生导师,现任闽南师范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漳州市法学会副会长、法治漳州研究中心主任。在22年的教学工作中,先后主讲《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等多门本科、硕士生课程,所授《刑法学》为校级精品课程,参编教材3部,出版专著1部,发表论文20多篇,其中CSSCI论文5篇。主持、参与教育部、省教育厅重点项目、漳州市委政法委等多个纵、横向课题,累计主持课题经费100多万元。曾获得福建省优秀共产党员、校“十佳优秀青年教师”、校“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一、以深厚专业功底、独特教学风格感染学生的法学教授
何东平教授热爱教师职业,长期为一年级本科生上专业必修课。他严谨治学,诲人不倦,用通俗的语言诠释深奥的法理,不断探索教学与育人的规律与艺术。教学中,他特别注重“阐刑法之精神,倡文化之启蒙”,关注法科学生思维能力的培养和法学智慧的积累,形成了理论宽广、视野独特的教学风格,深受学生欢迎。任教二十年来,多次被评为优秀教师,荣获校课堂教学比赛一等奖。学生毕业10年、15年后回校聚会还能够记起何老师讲的那些有趣的案例,许多学生称何老师为“何刑法”。
作为硕士生导师,他认真抓好研究生培养的各个环节,精心设计研究生培养方案;开展研究生课程教学改革,注重研究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重视研究生科研能力的训练,保证了硕士生的培养质量,所带的硕士生普遍受到专家认可和社会好评。
二、以法治思维为指引,锐意改革的年轻院长
何东平同志2012年主持学院行政工作以来,在抓好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常规工作的同时,根据学院的历史、现状及专业特色,对内提出规范学院治理模式,成为学校各项工作制度化与规范化的标兵,对外提出了以服务社会作为本院发展突破的思路。
他在学院制度建构上倾注了大量的心血。进行内部的治理规范,是一项吃力不讨好的工作,但他为了单位的风清气,义无反顾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开展深入细致的研究,最后通过了符合学院实际情况的许多规范性文件。《法学院职称聘任管理办法》、《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专任教师岗学年度考核管理办法》等二十几项规章制度和文件,进一步理顺了学院内部治理体系,也成为学校一些兄弟院系参考的范本。他常说,管理的法治化是凝聚人心、保证公平正义的最好方式;管理的人性化是温暖人心、保障制度能够顺利贯彻执行的补充。如今,程序意识、权利意识、责任意识都比较深入的植根法管院教职工心中。
在对外服务社会上,他领导的团队以法治漳州研究中心为平台,也取得了不俗的成绩。他主持的课题涵盖了漳州市纪委、漳州市委政法委、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等10多个单位,受到广泛好评。现在法治漳州研究中心也得到学校领导的肯定,成为学校对外宣传的一个窗口。
三、以强烈社会责任感、推动法治漳州建设的法律工作者
除了专注教学和科研,何东平教授也一直关注着司法实践。教学之余,他把很多精力投入到法律援助和对未成年人普法宣传工作中。
“为弱势群体撑起法律的一片天空”。漳州市第一个法律援助派出高校工作站就是在他的发起下成立的。他说,“作为一名具有律师职业资格的共产党员,最大的愿望就是以专业的法律素养为最需要帮助的人提供最优质的服务”。从工作站成立至今,他和团队免费为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迄今共承办刑事、民事法律援助案件27件。他们秉承着共产党员的强烈使命感和对法律的忠诚信仰,向弱势群体伸出援助之手,为弱势群体撑起法律的一片天空。
“法制要从娃娃抓起”,为提升对中小学生普法宣传的实效性和吸引力,四年来,他联动团市委、市检察院未检处等单位,带领师生奔赴长泰、漳浦、平和等20余所中小学开展普法情景剧展演活动,送法进校园。这种由大学生自编自导自演,释法说理、寓教于乐的普法情景剧,受到中小学生普遍欢迎。此外,针对农村是普法宣传的薄弱地区,他深化校地合作,创造性地实施“一村一法治宣传员”项目和“精准普法一对一”项目,送法下乡、送法进村,引导农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取得了全市农村法治建设新进展,得到了省、市领导的肯定。
“学法守法无止境,用法护法有作为”。他参与起草了《漳州市十三五规划》、《中共漳州市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漳州的实施意见》。他共推动举办了3次法治漳州沙龙、3次法官论坛和3次律师论坛、5次检察官论坛,3次法治漳州建设研讨会、1次全省医事法学年会、1次闽、粤、浙、鲁四省社会法学年会。他积极参与法治宣讲活动,赴全市各县(区)委中心组学习、全市政法系统学习主讲“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为全市政法系统执法业务培训、中小学依法治校培训等开展讲座30余场。积极推动漳州市5项重点课题的成果转化,成为漳州市的规范性文件。他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案件评查、立法咨询活动,为我市民主法制建设献计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