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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闽南师范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助理、系主任岗位职责》的通知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6-03-14 08:40:54 

法管[2015]10号

关于印发《闽南师范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助理、系主任岗位职责》的通知

 

院内各单位:

    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及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现将《闽南师范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助理、系主任岗位职责》文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切实贯彻执行。

 

 

 

 

 

 

 

闽南师范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2015年9月14日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助理岗位职责

一、做好院长的参谋与助手,协助院长处理学院工作中的日常行政事务,保证院长工作目标的实现及学院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协助院长做好学院人事工作。

三、协助院长做好学院学科建设工作。

四、协助院长做好学院成教工作。

五、实行每周一上午、周四下午必须到校坐班的制度,其他工作时间提倡坐班。

六、主持每两周一次的系主任的碰头会,整理相关议题以供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

七、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学院工作。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系主任岗位职责

一、系主任在学院党政班子的领导下主持所辖系的全面工作,决定、实施、处理本系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二、主持制订本系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负责工作计划的实施和布置、检查和总结。

三、主持教学、教改、专业建设工作。审查课程安排计划与教师授课计划,检查教学进程,协助教学管理、教学质量考核。

四、配合学院做好本系师资队伍建设工作。主持制定师资培训计划,根据学院规定安排教师进修、培训,申请师资引进。

五、主持本系学术及教学科研工作。制定科研计划、组织开展教学科研活动。审查和推荐教师职称资格的申报。确定教师的推优评先、表彰和奖励。

六、负责本系学生实习计划的审定,实习基地的建立和巩固,实习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做好本系实习材料、毕业论文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做好本系试卷的出卷、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七、负责本系学科建设与学术交流活动的初审,以及学科建设与学术交流经费支出的初审与上报。

八、实行每周一上午、周四下午必须到校坐班的制度,其他工作时间提倡坐班。

九、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学院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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