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项目 |
评估要素 |
主要观测点及内涵说明(A级) |
自评
等级 |
1.定位与目标 |
1.1
定位与发展 |
1.专业办学定位符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学校办学定位要求,服务区域、行业的方向和阶段性功能明确。
2.专业遵循学校发展规划,依据办学实际和资源禀赋,制定了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建设发展规划,明确了分项目、分阶段的实施计划,采取了操作性强的推进措施,任务、目标达成度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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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评 说 明 |
1.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海峡西岸经济区法治建设的需要,法学专业立足于应用型文科的办学定位,积极拓宽专业口径,着力加强法学基础理论课程和实践教学环节的建设,旨在为党政机关、司法机关、政府部门、非政府公共机构以及各类企事业单位输送高层次的、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能力以及国际化视野的应用型卓越法律人才。
2.法学专业遵循学校发展规划,依据办学实际和资源禀赋,制定了《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法学专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明确了分项目、分阶段的实施计划,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队伍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采取了操作性强的专业建设举措,所制定的任务和目标科学合理、切实可行,预计达成度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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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 据 材 料 |
专业“十二五”建设发展规划、相关子规划以及配套措施和计划:
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规划.doc
专业“十二五”建设发展规划实施情况总结及专业“十三五”建设方案:
法管学院法学专业“十三五”发展规划.doc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实践基地建设五年规划(2016-202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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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项目 |
评估要素 |
主要观测点及内涵说明(A级) |
自评
等级 |
1.定位与目标 |
1.2
培养目标 |
1.人才培养目标吻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具有明确的职业指向性,适应本区域、行业、产业发展人力资源需求。
2.人才培养目标客观、形象的描述学生毕业时知识、能力、素质等要求,对学生毕业后若干年职业发展提出了恰当预期。
3.专业方向设置规范,对特定人才需求分析有理有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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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评 说 明 |
1.学校的发展战略与规划,注重社会服务型专业人才的培养,强调科研涵养地方,应用服务社会。而法学正是一门具有高度实践性、社会性的应用型文科专业。法学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将更加凸显“实践特色”,即以“立足海西、突出特色、注重实务、适应社会”为原则,注重培养具有宽广知识面和较强实际工作能力的创新型、应用型人才。
2.法学专业把培养具有扎实的法学基础知识,宽广的知识面,较强的英语阅读表达能力,较强的实际业务能力的法律专业人才作为办学目标。学生在学习法学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基础上,将接受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通过强化教学活动的实践环节,使其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运用法律管理事务与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具体包括:
①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②掌握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术;
③了解法学的理论前沿和法制建设的趋势;
④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
⑤具有运用法学知识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⑥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的能力;
⑦具有阅读和翻译本专业英语文献资料的能力。
3.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依法治国”方针的贯彻落实,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化,乃至于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发展等等,对法律工作者的专业背景、知识结构和实务应用能力等,提出了更具专业性的要求。公检法系统、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法律职业都迫切需要注入应用型卓越法律人才,为“依法治国”方针战略的落实建设添砖加瓦。
在此背景之下,法学专业紧跟时代的步伐,为了进一步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更好地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法学专业邀请厦漳泉等多家法学机构召开了本科生人才培养方案论证会,学术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师代表、校友代表针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在课程设置、教学实践、教学内容、人才培养的应用性等方面进行了详尽、深入的研讨,并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法学专业结合“应用型文科”的专业发展定位,秉持“科研涵养地方”的发展理念,对从事法律职业的人才需求进行科学合理的论证,从而制定出相应的人才培养方案,使得人才培养模式更加科学合理,专业方向设置更加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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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 据 材
料 |
近三年(2014级、2015级、2016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近三年(2014级、2015级、2016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文件夹)
近三年(2014级、2015级、2016级)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体系构建的依据与相关过程性材料(行业企业、用人单位、毕业生参与方案制定过程:
培养方案变更说明(文件夹)
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设计划或方案:
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规划.doc
创新学分文件(文件夹)
2012-2015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材料(文件夹)
专业“十三五”建设规划:
法管学院法学专业“十三五”发展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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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项目 |
评估要素 |
主要观测点及内涵说明(A级) |
自评
等级 |
1.定位与目标 |
1.3
课程体系 |
1.课程体系数量合适、结构合理,满足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要求,吻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
2.专业类课程设置完整,体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专业类核心课程体现自身办学特色。
3.实践教学课程体系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在实践课程学分量上,人文社科类专业不少于课程总学分20%,理工与师范类专业不少于30%。
4.选修课比例设置合理,学分达到课程总学分的20%。
5.重视开展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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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评 说 明 |
1.法学专业课程体系的设计思路本着满足学生理论知识、业务能力及其法律素质多方面协调发展的宗旨。力求使学生在学习法学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基础上,接受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通过强化教学活动的实践环节,使其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运用法律管理事务与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2.法学专业将专业必修课分为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其中,专业基础课包含宪法学、民法总论、刑法总论、中国法制史、法理学等。专业课包含刑法分论、合同法、国际公法、物权法、商法学等。专业类课程设置完整,充分体现本专业致力于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具有较高法学理论水平,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法学专业类核心课程,主要培养学生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运用法律管理事务与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充分体现自身应用型文科的办学特色。
3.法学专业在实践教学课程体系中设置了专业见习、专业实习、模拟法庭、法律援助等实践教学环节。使得学生能够在实践中学以致用,提升法学学生的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运用法律管理事务与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成为专业的法律应用型人才。法学专业的实践教学环节学分占总学分的31.1%,远远超出人文社科类专业实践课程学分不少于课程总学分20%的要求,学生们在实践中拓展法律视野,增长法律才干,培养法治精神。
4.法学专业课程体系将选修课设置为专业选修课和专业公共选修课,专业选修课有西方法律思想史、侵权责任法、法学专业英语、法律逻辑、法律文书写作、诉讼实务与诉讼技巧等课程。此外,还有保险法、法学前沿问题研究等专业公共选修课。为学生提供多方面的选择,学生通过自主选修,有助于扩展法治视野,提高自身的法学理论水平与法律素养。法学专业选修课比例设置合理,学分达到课程总学分的20%。
5.为推进学生科技创新、学科竞赛、文学艺术创作等创新实践活动,增强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法学专业践行了创新学分制度,推进了科研活动、学科竞赛、认证项目等创新活动以及学术讲座、社会实践、文体竞赛可冲抵学分的举措,重视开展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设。 |
依 据 材 料 |
近三年(2014级、2015级、2016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近三年(2014级、2015级、2016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文件夹)
近三年(2014级、2015级、2016级)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体系构建的依据与相关过程性材料(行业企业、用人单位、毕业生参与方案制定过程:
培养方案变更说明(文件夹)
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设计划或方案:
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规划.doc
创新学分文件(文件夹)
2012-2015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材料(文件夹)
其他相关说明材料:
专业课程教材(文件夹)
课表(文件夹)
实践实习(文件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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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项目 |
评估要素 |
主要观测点及内涵说明(A级) |
自评
等级 |
2.师资队伍 |
2.1
数量与结构 |
1.专任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的数量满足人才培养方案实施和教学工作需要。
2.专任教师的年龄、学历、职称、学科背景、知识能力等方面结构合理,符合专业办学与人才培养目标定位,适应理论实践课程教学及专业发展需要。
3.专业拥有1名教授、4名副教授。专业课教师高职称比例达40%以上,博士学位比例达到30%以上。
4.专业课教师具有行业企业实践经历,“双师双能型”教师比例达50%以上。(“双师双能型”教师指同时具备教师资格和其他职业资格,如会计师、经济师、工程师、律师等,教学能力与专业实践能力兼备的教师。)
5.兼职教师数量与结构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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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评 说 明 |
1.法学专业教师数量较充足,结构合理,治学严谨、学术造诣亦深,富于创新精神,课堂互动充满活力,整体水平较高,能够满足培养专业人才的需要。
2. 在师资队伍结构中,以中青年教师为主,队伍朝气蓬勃。法学专业教师的学历层次颇高,拥有硕士以上学历者高达94%,其中李莉、傅振中、刘永、赵凌更拥有博士学历。学科背景丰富,囊括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法学理论、国际法学、民商法、经济法、环境法、诉讼法学等多种法律学科。教师队伍整体教学水平颇高,治学严谨,能够营造并带动良好的教学与科研氛围,给学生以积极的模范带头作用,良好地引导学生们学以致用,将法治服务社会,适应法学理论实践课程教学,以及为法治建设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的需要。
3.法学专业教师现有学术梯队已较为完整与合理:共有教师18名,教授2名,副教授4名,讲师13名,博士4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占教师队伍的33.3%,具有博士学位的占教师队伍的22.2%。
4.在这18位专业法学教师中,12位具有律师执业资格,“双师双能型”教师比例达66.6%以上。他们既是“专业教师”也是“实践教师”,长期从事兼职律师、法律顾问等实务工作,理论教学能力与专业实践能力兼备,是我院今后高水平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及具有“实践特色”的师资队伍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5.法学专业现有外聘兼职教师4名,占教师队伍的18%。外聘的兼职教师基本上来自于检察院等实务部门或者是重点大学的法学院教授,兼备极高的教学能力与实务水平。为学生们讲授《民法》、《刑法》、《行政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等课程,深受学生们喜爱。法学专业的兼职教师数量与结构科学合理,符合应用型专业法律人才的培养方向。 |
依 据 材 料 |
本专业专任教师、实验技术、兼职教师人员信息表,应包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及专业、职称、是否双师双能、研究专长、近三年(分学年)的讲授课程等信息: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法学专业教师简介.doc
专任教师导师制(文件夹)
课表(文件夹)
法学专业外聘教师情况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