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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与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建漳州市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4-03-15 13:12:12 

2024年3月15日是第42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全体消费者的共同节日,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订施行近十年的当下,它对新时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仍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漳州市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3月15日下午,闽南师范大学法学院与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行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共同建立漳州市知识产权研究中心。这一协议的签署,标志着双方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合作迈出了坚实的步伐,为未来的深度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闽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何东平教授、副院长赵凌副教授、法律系主任李亮国副教授、教师柯晓梅、邢舒惠、景孝杰、余俊缘、韩巧香等;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林丽卿、知识产权保护科科长郑艺强、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科科长林晓、知识产权商标监督管理科负责人马宁、知识产权保护科二级主任科员戴伟强、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科三级主任科员杨艺超等出席仪式。何东平院长与林丽卿副局长分别代表双方签署共建协议。仪式由法学院副院长赵凌副教授主持。

根据框架协议,法学院与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资源,共同开展知识产权相关的理论研究、政策咨询、案例分析和实务操作等工作。法学院作为知识产权研究的重要基地,将依托其深厚的学术积淀和优秀的师资队伍,为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提供强大的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机构,将凭借其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执法资源,为研究中心提供宝贵的实践案例和执法经验。双方将共享资源,定期开展学术交流与研讨活动,提高知识产权管理系统工作人员能力建设和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以推动知识产权领域的创新与发展。同时,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和尊重,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此次框架协议的达成,是法学院与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知识产权领域合作的重要里程碑。双方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沟通与协作,共同推动漳州市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的建设与发展,为我市知识产权事业的繁荣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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