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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社区矫正法律工作者和兼职人民调解员聘任仪式在漳州市芗城区司法局召开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1-04-28 15:38:02 

2021428日上午,兼职社区矫正法律工作者和兼职人民调解员聘任仪式在漳州市芗城区司法局召开。聘任仪式由漳州市芗城区司法局局长蔡立洲主持,我院院长何东平等9人参加此次聘任仪式。

聘任仪式上,我院黄耀明等11人被聘为兼职社区矫正法律工作者和兼职人民调解员。社区矫正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工作。此次聘任是闽南师范大学法学院与漳州市芗城区司法局在社区矫正领域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社区矫正法》在市域范围内全面落地实施的重要举措。社区矫正法律工作者队伍的充实完善,对于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保障刑事判决、刑事裁定和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正确执行,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全面提升市域范围内社区矫正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此次聘任,也是闽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完成学院“十四五”规划的一个重要的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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