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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与永春县民政局签订共建协议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0-12-18 17:47:28 

1218午,我院院长何东平、副院长黄耀明等一行5人到永春县与永春县民政局就共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产学研基地”进行授牌并签订合作协议。

我院院长何东平教授在签约仪式上致辞,感谢永春县为我们学院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实践平台,希望闽南师范大学法学院与永春县共同搭建的平台,能成为理论生动实践的平台,成为实践深化理论的平台,成为哺育精英社工的平台和成为社工奉献社会的平台。并希望借此次共建协议的签订,使闽南师范大学法学院与永春县民政局双方形成优势互补,相互协作,共同发展。

签约仪式上,我院黄耀明、黎春娴、郭细卿三位老师被聘为永春县社会工作顾问。仪式结束后,我院副院长黄耀明教授为永春县社会工作者做了一场精彩的主旨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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