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新闻
法学院召开专题会议表决《法学院岗位职称聘任实施办法(草案)》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4-04-10 19:42:18 

2014年4月10日下午,法学院在博文楼西区506教室召开全体教师例会,表决通过《法学院岗位职称聘任实施办法(草案)》。

会上,法学院副院长何东平就该《(草案)》在征求意见阶段收集到的12条建议进行了逐条反馈,指出《(草案)》的讨论与意见征集历时之长、涉及面之广,《(草案)》是在充分尊重教师意见,符合学院客观实际的基础上制定的,号召各教师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投下神圣一票。接着,会议通过了《(草案)表决办法》,并进行了无记名投票和公开唱票。最后,何东平副院长公布通过《法学院岗位职称聘任实施办法》,这标志着法学院职称聘任管理办法正式生效,标志着法学院制度建构迈进了一大步,为教师进一步做好教书育人,做好科研工作提供了导向。

 

[打 印]      [关 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