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14日下午,法学院与芗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博西106法学院会议室,举行了“校园巡回检察”共建协议签约仪式。芗城区人民检察院刘英俊检察长、唐琳副检察长、闽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东平教授、党总支副书记林贵东副教授等领导出席签约仪式。
此次共建仪式隆重而朴素,主要包括双方签约、授旗、志愿者宣誓、实践基地揭牌等环节。根据共建协议书的规定,法学院将选派一批思想品德端正、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在校学生,成立法律志愿者服务队成员,由芗城区人民检察院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法律志愿者与“校园巡回检察”成员校园内行为偏差的未成年学生、涉罪的未成年学生结成二对一帮扶对子,配合芗城区人民检察院全面构架对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案前预防、案中帮教、案后挽救”的系统帮教网络,维护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切实做好被帮扶学生的转化工作。
同时,芗城区人民检察院将为闽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的法律志愿者实践提供实践场所和实践岗位,指导法律志愿者进行专业所需的各方面能力锻炼和提供锻炼实习的机会;安排了解、学习芗城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概况、熟悉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案程序、参与“送法进校园活动”和《校园法制导报》的编撰等法制宣传活动。
签约仪式后,法学院法律服务志愿者还实地观摩了芗城区人民检察院各部门,并接受了芗城区电视台的采访。
会议现场

双方签约

授旗

揭牌

志愿者接收电视台采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