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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荣获“漳州市2011-2015年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称号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7-02-16 17:18:53 

近日,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荣获“漳州市2011-2015年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称号,受到漳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漳州市委宣传部、漳州市司法局联合表彰。表彰仪式在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举行,漳州市司法局副局长郭龙庆、宣传科科长林成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何东平、徐继红副书记、黄姚明副院长参加了仪式。

仪式上,漳州市司法局还向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何东平、蓝潮永等7位老师颁发了漳州市“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聘书,双方就深入推进“公民一对一”精准普法项目、开展普法宣传推介等方面进行了交流,达成了一致意见。

据了解,闽南师范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密切与漳州市政法系统等实务部门的合作,在法治漳州的理论研究、政策研究、实务研究等系列法治服务活动。一是坚持“引进来”。创设法官论坛、检察官论坛、律师论坛、行政论坛、法治沙龙平台邀请公检法等实务部门到校授课交流。至今举办共6次检察官论,6次法官论坛,5次法治沙龙,3次律师论坛,3次行政论坛。承办3次法治漳州建设研讨会,为法治漳州建设出谋划策,提供政策建议。二是坚持“走出去”。选派中心成员到全市各县区主讲“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教育专题报告。发挥智囊功能,多次参与漳州市规范性文件的草拟、讨论、修订,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规范性提供助力。三是坚持“下基层”。创新普法形式,精心编排普法情景剧,通过学生自编自导自演,开展8次送法入校、送法进社区、送法下乡展演活动。组织师生20余次深入街道社区进行法治咨询服务,为社区居民答疑解难。利用法律援助平台,共承办刑事、民事案件法律援助32件,减轻了困难群体的负担,受到了广泛好评。四是坚持“接地气”。中心联合漳州市法学会等单位开展3次重点课题申报,批准15项课题立项,转化8项课题成果,并成为漳州市规范性文件在全市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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