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路线
关于成立闽南师范大学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4-03-11 10:40:24 

闽南师委〔2014〕17号

校内各单位:

根据中央、省委相关要求,为保障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顺利有效开展,结合工作需要和我校实际,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成立闽南师范大学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相应工作机构,负责日常活动的组织、实施与协调。现将组成人员名单及相应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

1、领导小组

组  长:林晓峰

副组长:李进金、林春生、李  克

成  员:肖庆伟、李顺兴、何绍福、蒋一婷

2、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李  克 

副主任:吴晓峰

成  员:林静华、罗炎成、陈惠卿、平  闽、陈  超、徐继红

3、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组、宣传组、材料组

综合组组长:吴晓峰    副组长: 徐继红

宣传组组长:罗炎成    副组长: 郑炎山

材料组组长:陈  超    副组长: 李庆瑶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下设各组主要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1)掌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研究分析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向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建议。

(2)做好上级督导组到学校调研指导的相关工作。

(3)根据领导小组的要求,对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检查和具体指导。

(4)做好学校督导组的培训工作,为督导组开展工作提供指导和服务。

(5)筹备领导小组会议和有关工作会议。

(6)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进长效机制建设;组织协调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宣传报道、舆论引导和重大典型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理论研究。

(7)为领导小组成员调研指导工作提供服务。

(8)编发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报、简报,及时反映动态,交流经验。

(9)做好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结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各组主要工作职责

综合组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体方案的制定、组织和实施。

(2)负责处理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及省委督导组工作条件保障工作。

(3)负责保持与省委督导组的密切联系。

(4)推进各项制度和机制的建立健全。

(5)负责教育实践活动有关数据、资料的统计工作。

宣传组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和实施宣传工作计划、方案,抓好全校教育实践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全力营造浓郁的活动氛围。

(2)总结推广各部门、各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重大典型,收集整理活动信息并及时上报。

(3)负责安排党员领导干部的集中学习。

(4)负责建设专题网页,编发工作简报,创办校报专栏、电台专题节目。

材料组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草拟学校教育实践活动相关方案、讲话、上报文件、活动总结、会议材料等的撰写工作,并做好有关材料的印发工作。

(2)负责学校教育实践活动会议的筹备、组织及服务工作。

(3)组织开展学校党的群众路线理论研究,为学校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决策提供理论政策依据。

(4)负责校领导教育实践活动联系单位的安排,为校领导到联系单位听取意见、调研座谈等工作做好服务。

(5)负责学校教育实践活动大事记的整理。

 

 

中共闽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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