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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师范大学法学院2020-2021学年研究生管理助理选聘方案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0-10-20 13:06:07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根据《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办法(修订)》(闽南师大〔2020〕153号)文件精神,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增强研究生创新与实践能力,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结合我实际,制定研究生管理助理(以下简称“助管”)选聘方案

一、选聘范围

1.我校所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籍在校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政治素质好,具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和政策水平;

二、选聘原则

1.坚持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选聘条件

(一)我校所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籍在校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政治素质好,具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和政策水平;

(二)基本学制内,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品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业务能力强,学有余力,有一定的德育和管理工作经验,能保证有足够的时间从事助管工作。

(四)善于沟通,为人亲和,勤奋踏实,工作主动,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同等条件下,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有学生管理工作经历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优先聘用。

(六)每位研究生每学期只能申请一个岗位,必须征得导师同意。

(七)受纪律处分的研究生在处分期内不能应聘学生辅导员岗位。

四、选聘名额

招聘研究生管理助理1名

五、选聘程序

1.学院制定助管选聘方案,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招聘启事及选聘方案。

2.宣传动员。研究生辅导员发布招聘启事给本学院研究生将本次选聘的有关政策、条件、要求及时传达到位,确保信息公开、公正、透明。

3.个人申报与资格审查。申报人员需填写《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申请表》,经导师签字同意,辅导员、单位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10月22下午17:30前递交《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申请表》(附件1到法学院博文楼西区104办公室联系人:严鹏辉联系电话:13656045582,学院将安排资格审查组进行资格审核

4.组织面试考核。学院安排考核现场面试,深入对申请人进行考察,了解申报者的思想表现、工作表现、工作能力等方面情况,并进行现场打分,按照平均分数排名推荐拟聘任助管人选,并上报学院。

5.确定拟聘任助管人选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根据面试考核结果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任助管人选,10月26日前将拟聘任助管人选名单上报学生处。

 

闽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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