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根据《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办法(修订)》(闽南师大〔2020〕153号)文件精神,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增强研究生创新与实践能力,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现特向全校研究生公开招聘研究生管理助理(以下简称“助管”)1名。
一、基本条件要求
(一)我校所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籍在校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政治素质好,具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和政策水平;
(二)基本学制内,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品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业务能力强,学有余力,有一定的德育和管理工作经验,能保证有足够的时间从事助管工作。
(四)善于沟通,为人亲和,勤奋踏实,工作主动,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五)同等条件下,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有学生管理工作经历或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优先聘用。
(六)每位研究生每学期只能申请一个岗位,必须征得导师同意。
(七)受纪律处分的研究生在处分期内不能应聘助管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工作职责
招聘研究生管理助理1名
参与学院事务管理、学生咨询服务等辅助管理工作。
三、信息发布
助管具体招聘信息、要求在学院网站上公开发布。
四、津贴发放
岗位试用期为2周,试用期间按实际工作量发放学生岗位津贴。试用期合格,600元/月,工作期限为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
五、报名程序
符合条件的学生10月22日下午17:30前递交《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申请表》(附件1)到法学院博文楼西区104办公室,联系人:严鹏辉,联系电话:13656045582,学院将安排通知组织面试,择优录用。
附件:1. 《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申请表》
《闽南师范大学法学院2020-2021学年助管选聘方案》
闽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