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师风采
法学院教授风采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8-11-22 09:36:48 

何东平,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为闽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闽南师范大学党委委员,福建省法学会常务理事,漳州市法学会副会长、法治漳州研究中心主任。2017年10月至201912月,在南靖县挂职,任县委常委、副县长。福建南州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福建省人大立法专家,中共漳州市委、市政府等法律顾问。省级一流法学专业负责人。

    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学院,从事法学教育研究,主要研究方向为刑事人权、社会治理法治化,出版专著1部,在《中国社会科学报》、《福建论坛》、《东南学术》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代表作有《论基本人权保障和实现路径的若干重要问题》(《东南学术》2008年第5期),《论自然人权观与疑罪从无原则的契合》(《福建论坛》201511期)等。参编2本教材;承担参与教育部、省、市级科研项目10余项。获福建省首届(2020年)教师教学创新大赛正高组二等奖,闽南师范大学首届(2003)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大赛“教学十佳”称号;获漳州市第二届社科优秀成果奖三等奖;获漳州市第四届社科优秀成果奖二等奖;2016年荣获福建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近三年,承担课题多项,到帐经费600多万元。以法治漳州研究中心为平台,在漳州市的法治培训与依法行政、课题研究与成果转化、立法咨询与法治惠民、普法教育与法律援助等方面提供智力支持。

 

 

黄耀明,男,中共党员,教授,现任闽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乡村振兴战略研究院执行院长、社会工作专业学科带头人,研究生导师,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百校对口”扶贫计划子项目负责人。毕业于香港理工大学,入选福建省优秀人才“百人计划”,兼任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专业督导委员会常务理事,中国老年心理专委会常务理事,福建省社会学会副会长,福建省公务员局专家库成员,福建省民政厅智库专家,厦门市民政局特聘专家,漳州市委宣传部理论宣讲团成员,华安县政府顾问,漳州市中级法院心理健康顾问等职。主持并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规划项目、漳州市及各县市区、乡镇村乡村振兴规划、县市“十四五”规划等各类课题几十项。

 

 

 

蓝潮永,教授,男,1965年生,中共党员,华东师范大学法学学士,厦门大学法律硕士。现为闽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福建南州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漳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先后主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研究》、福建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立法研究》、福建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福建省实施公务员法情况调查》、《新中国土地法律制度述评》等。 参编教材4部,发表学术论文近50篇。荣获“首届漳州市优秀律师”、校“优秀教师”、“优秀共产党员”、首届本科课堂教学一等奖等称号(奖项)。

 

 

 

王为民,教授,男,1966年生,汉族,中共党员,1988年7月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毕业,1994年7月江西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研究生毕业,1999年获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现为闽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主编的教材《公共组织财务管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 获得江西省第三届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一等奖,列入国家教育部“十一五”规划教材。主要讲授公共财政学、公共政策分析、领导科学、公共人力资源管理、社会调查与统计、行政管理等课程。

方劲,男,1982年生,中共党员,湖南华容人,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博士,美国南加州大学社会工作学院访问学者,入选浙江省之江青年社科学者。现为闽南师范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闽南师范大学社会工作专业硕士教育中心副主任。曾任浙江师范大学社会学研究所所长、社会学一级学科硕士点负责人、国家治理研究院研究员。主要从事社会发展、社会组织、社会治理与乡村社会工作研究。

在《中国农村观察》《国外社会科学》《中国农业大学学报》《中国社会工作研究》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30多篇,多篇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出版个人学术专著《内源性能力建设:农村减贫的社会工作实践模式研究》《乡村发展干预的行动者逻辑》2部;主持乡村贫困治理中发展话语的社会建构研究”(18BSH140“社会工作在农村反贫困中的应用研究”(11CSH0772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3项省部级项目,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3项;获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优秀论文一等奖、国务院扶贫办扶贫高级人才培养工程优秀博士论文资助等多项学术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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