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何东平教授,硕士生导师,福建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负责人,法学专业 A 类学科带头人,马来西亚新纪元大学学院兼职博士生导师。福建省优秀共产党员,漳州市政协委员。现任闽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闽南师范大学党委委员。2017年10月至2019年12月,在福建省南靖县挂职,任县委常委、副县长。兼任福建省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福建省人大立法咨询专家,漳州市法学会副会长,漳州市委、漳州市政府法律顾问,漳州市人大立法委员会咨询专家等社会职务。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学院,主要研究方向为法学教育、社会治理法治化、刑事人权等。主持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主持参与各类省部级、市厅级科研项目10余项,承担《新法学政产学研“四位一体”协同育人机制研究与改革实践》等省级教改项目多项。2020年获福建省首届教师教学创新大赛正高组二等奖,所主讲的《刑法总论》《刑法分论》课程入选福建省省级一流本科课程。以法治漳州研究中心为平台,在漳州市的法治培训与依法行政、课题研究与成果转化、立法咨询与法治惠民、普法教育与法律援助等方面提供智力支持。

黄耀明,男,中共党员,教授,现任闽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乡村振兴战略研究院院长、社会工作专业学科带头人,博士生导师。毕业于香港理工大学,入选福建省优秀人才“百人计划”,兼任教育部民政行业教指委委员,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专业督导委员会常务理事,福建省社会学会副会长,福建省社会工作联合会副会长,漳州市老年学学会会长。主持并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社科基金项目、福建省社科基金项目等课题几十项。出版著作5部,在《东南学术》《中国社会工作研究》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获得省社科成果奖,多篇资政报告获得中央部委采纳或省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王为民,教授,男,1966年生,汉族,中共党员,1988年7月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毕业,1994年7月江西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研究生毕业,1999年获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现为闽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主编的教材《公共组织财务管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 获得江西省第三届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一等奖,列入国家教育部“十一五”规划教材。主要讲授公共财政学、公共政策分析、领导科学、公共人力资源管理、社会调查与统计、行政管理等课程。

方劲,男,1982年生,湖南华容人,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博士,美国南加州大学社会工作学院访问学者。先后入选浙江省之江青年社科学者、漳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闽南师范大学龙江计划优青人才。现为闽南师范大学教授,副院长,硕士生导师。兼任中国农村发展学会理事、福建省社会学会理事、漳州市老年学学会副会长,担任多家学术刊物外审专家。曾任浙江师范大学社会学研究所所长、社会学一级学科硕士点负责人。在《中国农村观察》《国外社会科学》《中国农业大学学报》《中国社会工作研究》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多篇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出版学术专著2部,2篇资政报告被《人民日报》主管内刊收录。主持3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多项省部级项目,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3项。获民政部全国民政政策理论研究二等奖、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优秀论文一等奖、国务院扶贫办扶贫高级人才培养工程优秀博士论文资助等多项学术奖励。曾获中国知网高被引学者1%、闽南师范大学科研项目突出贡献个人等荣誉。

郭细卿(1979-)、女、中共党员、闽南师范大学教授,社会学博士、硕士生导师;曾兼任闽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党委委员,闽南师范大学第六届校学术委员会委员,现兼任闽南师范大学乡村振兴战略研究院秘书长,福建省社会学会常务理事、福建省老年学会理事。曾挂职厦门市委办公厅“美丽厦门共同缔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厦门大学中国特色研究中心、福建省海峡社会发展研究院等研究机构兼职研究人员,厦门市民政局社会工作专家库专家。近年在《经济经纬》《东南学术》等CSSCI及核心期刊上发表相关论文十余篇,出版专著2部,获批资政报告数篇。主持有2019年国家社科重点项目子课题、福建省社会科学基金规划项目、福建省社科基地重大项目等各类课题近二十多项,多项成果获省级科研及教学奖励。2016年,荣获“福建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