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闽南师范大学法学院2021级“卓越法治人才实验班”遴选报名通知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2-11-16 10:30:57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新文科发展建设理念,着力培养具有较高的人文素养、坚定的法治信仰、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扎实系统的法学理论知识和较强的法律实务技能,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多样化法律职业需求的复合型、创新型、应用型卓越法治人才,法学院依据《法学院卓越复合型法治人才实验班遴选办法》,拟向我院法学专业开展“卓越法治人才”实验班遴选工作。遴选事项说明如下:

一、遴选对象与计划

(一)遴选对象为我院法学专业2021 级全日制本科生

遴选计划为20人。

二、遴选条件:

应符合《法学院卓越复合型法治人才实验班遴选办法》第六条的条件

附:第六条 申请报名的学生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思想道德要求: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有鲜明的政治立场和方向,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道德品质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

(二)专业智识要求:对法学专业抱有浓厚的兴趣。自主学习能力强,曾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发表专业论文者优先。

(三)身心素质要求:身心健康,体能与心理测试成绩合格并能接受劳动与体能提升训练。

(四)基础学识要求:二年级学生必须必须符合“大学第一学年的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50%,且体能测试通过”的要求。

三、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11月16——11月18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并提交“卓越法治人才”实验班报名申请表(附件1),由各班班长收齐后交至学院教务科王秀丽老师(博西107)。

(二)学院审核。法学院按照遴选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公布面试名单。

(三)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知识结构、表达能力、逻辑思维以及个性品质等。面试方案另行通知。

(四)公示拟录取名单。

(五)公布。公示无异议,经法学院审核,报学校批准后予以公布。

(六)咨询电话:0596-2591444

四、遴选监督机制

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具体组织实施本次招录工作,接受学院纪委部门严格监督

五、注意事项

有关资格审查、面试及拟录取结果等情况,均通过法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平台通知或公示,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

 

附件1 “卓越法治人才”实验班报名申请表


附件1

法学院2021级“卓越法治人才”实验班报名申请表

姓名

班级

照片

性别

籍贯

学号

电话

QQ号码

综合测评成绩/名次

体能测试

考试课程有无不及格记录(填“有”或“无”)

申请理由

 

 

 

 

 

 

 

 

本人签名      

有何特长及获奖情况

学院意见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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