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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多名教师被聘为漳州市委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库成员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8-05-14 08:19:05 

为进一步完善市委依法决策工作机制,规范和加强市委法律顾问工作,近日,漳州市委发布《中共漳州市委办公室关于聘任市委法律顾问的通知》,我校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何东平教、蓝潮永教授被聘为市委法律顾问。

同时,漳州市委发布《中共漳州市委办公室关于公布市委法律专家库成员名单的通知》,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何东平、蓝潮永、王贺洋、许添元、苏祖鹏、蔡清良等被聘为市委法律专家库成员,聘期3年。

    据悉,开展聘任市委法律顾问工作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建立健全党委系统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有助于提高党委系统依法执政、依法决策能力水平,市委法律顾问,聘期3年,按照《中共漳州市委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试行)》进行管理。

(文:郑容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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